各旗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:
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,各旗县市区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送2010年上半年失业保险汇审报表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,严格按照说明填报。
2、上年结余数以2009年年报数为准。
3、基本情况表中的有关数据要与6月份统计数据一致。
4、各地报送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。电子信箱:wlcbjyjsybx@163.com
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项大明联系。电话:8226314(传真)
附件发在http://www.wlcbhrss.gov.cn/,请查收。
乌兰察布市劳动就业服务局
2010年7月8日
2010年上半年失业保险汇审报表的通知.doc
2010年上半年失业保险汇审报表编制说明.doc
失业保险报表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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